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9 年第 5 題單選題
警察機關對於實施搜索、扣押及現場勘察所得之證物,必須包裝、封緘、保管與送驗,下列有關的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警察機關實施去氧核醣核酸強制採樣前,應以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採樣通知書應由警察分局長以上機關主官簽名,並送達被採樣人;受強制採樣之人已自行到場者,仍應製作通知書當場交付正確答案
B刑案證物應依其特性,使用適當之工具或方法採取,採取時宜考量鑑驗比對之物及需要量,不分種類同案一起包裝、封緘,避免混淆,包裝外應註明案由、證物名稱、採證位置、數量及採證人姓名等資料
C刑案證物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以郵寄送驗及再派員領回。送驗時效除有特別規定者外,應於採證後15日內送驗
D性侵害犯罪案件屬告訴乃論者,尚未提出告訴或自訴時,應依性侵害防治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將證物移送犯罪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保管,除未能知悉犯罪嫌疑人外,證物應永久保存,避免發生新的案件時,無法比對
A正確答案
證物採集與送驗須分類包裝並派員親送;DNA強制採樣通知書須分局長以上簽名,到場亦須交付。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規定,強制採樣通知書須由警察分局長以上機關主官簽名,且受採樣人自行到場仍應製作並當場交付。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證物採集與送驗須分類包裝並派員親送;DNA強制採樣通知書須分局長以上簽名,到場亦須交付。
證物絕不「混裝」也絕不「郵寄」;性侵害證物非「永久」保存;DNA採樣通知書格式與簽核層級是常考細節。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規定,強制採樣通知書須由警察分局長以上機關主官簽名,且受採樣人自行到場仍應製作並當場交付。
B✕ 陷阱
刑案證物應依其特性「分類」包裝與封緘,絕不可不分種類同案一起包裝,以免造成證物交叉污染而喪失證據能力。
C✕ 陷阱
為維持證物監管鏈之完整性,刑案證物應派員「親自」送驗,原則上不得郵寄;且送驗時效依各證物特性與規定辦理,非一律15日。
D✕ 陷阱
性侵害犯罪案件屬告訴乃論且尚未提告時,除未能知悉犯罪嫌疑人外,證物應保存至「告訴期間屆滿」,而非永久保存。
證物處理與送驗核心原則
| 處理階段 | 正確作法 | 常見錯誤考點 |
|---|
| 包裝封緘 | 依特性分類包裝並詳實標示 | 不分種類同案混裝 |
| 送驗方式 | 派員親自送驗維持監管鏈 | 以郵寄方式送驗 |
| 性侵證物 | 未知嫌疑人始長期保存 | 一律永久保存 |
選項B將「分類包裝」顛倒為「混裝」;選項C將「親自送驗」顛倒為「郵寄」;選項D將「保存至告訴期間屆滿」誇大為「永久保存」。考生需對證物保全的嚴謹性有正確認知,避免落入常識直覺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