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自白犯行減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規定立法意旨係為使刑事程序儘早確定,並給予被告自新之機會
B警方在詢問時有告知該條例第17條第2項自白犯行減刑規定之義務正確答案
C被告販賣毒品,但在偵查及審判中皆僅承認合資轉讓一級毒品,不符合本條項之減刑規定
D若司法警察、檢察官在偵查過程,皆未曾對被告販賣一級毒品事實進行偵詢,被告在審判中自白販賣一級毒品,依實務見解例外得作為減刑依據
答案與詳解
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警方訊問時僅須告知罪名及三項權利(緘默權、辯護權、調查證據權),並無法定告知毒品條例自白減刑優惠之義務。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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