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9 年第 11 題單選題
有關刑事證據法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無罪推定原則僅適用審判階段
B罪疑惟輕原則同時拘束起訴階段與審判階段
C證據能力有無,完全根據法官自由心證判斷
D簡式審判程序對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無須適用嚴格證明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簡式審判程序採自由證明,其他選項均違反刑事證據法則基本概念。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刑訴法第273條之2規定,簡式審判程序關於證據調查不受嚴格證明法則拘束,採自由證明即可(例如傳聞法則不適用),以簡化程序、提升效率,為嚴格證明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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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簡式審判程序採自由證明,其他選項均違反刑事證據法則基本概念。
刷掉「僅」「完全」「同時拘束起訴」等絕對化字眼,剩下 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無罪推定原則貫穿整個刑事程序,包含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均適用,並非僅審判階段。刑訴法第154條第1項明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B✕ 陷阱
罪疑惟輕(罪疑唯利被告)原則是法院對事實存否有合理懷疑時的裁判法則,僅拘束審判階段。起訴階段檢察官採的是「起訴門檻」(足認有犯罪嫌疑),不是罪疑惟輕。
C✕ 陷阱
證據能力是法律問題,由法律明文規定(如傳聞法則、自白任意性、違法取證排除等),法官不能自由心證決定;自由心證僅適用於「證據證明力」的判斷,兩者不可混淆。
D✓ 正確
依刑訴法第273條之2規定,簡式審判程序關於證據調查不受嚴格證明法則拘束,採自由證明即可(例如傳聞法則不適用),以簡化程序、提升效率,為嚴格證明的例外。
嚴格證明 vs 自由證明
| 類型 | 適用程序 | 證據能力要求 | 調查程序 |
|---|
| 嚴格證明 | 通常審判程序 | 須具證據能力(傳聞法則適用) | 須合法調查 |
| 自由證明 | 簡式審判、簡易程序、程序事項 | 不嚴格要求(傳聞法則不適用) | 程序得簡化 |
證據法則最常考「適用階段」跟「誰來判斷」。無罪推定從偵查到執行全程適用,不能說「僅限審判階段」;罪疑惟輕則專屬審判階段心證形成時,偵查階段還沒進入有罪無罪的判斷。證據能力是法定門檻問題,法官依法律規定決定能不能用,不是自由心證範圍;證明力才是心證高低。簡式審判程序因被告認罪,不必嚴格證明,可用傳聞等彈性方式調查。考試最愛用「僅」「完全」「同時」把適用範圍偷偷改掉,看到這些字要立刻檢查原則本來的適用時點跟性質有沒有被擴大或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