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423單選題

李先生103年度綜合所得稅額10萬元,因非故意延遲到繳納期限截止後40天才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應加徵多少滯納金?

A0元
B1萬5千元正確答案
C1萬8千元
D2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法規時光機核對:本題為104年考題,適用當時之稅捐稽徵法第20條舊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最高加徵至15%),逾期40天已達上限,故加徵15%即1萬5千元,官方答案為B。現行法(111年1月1日施行)已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至10%(即逾30日),依現行法計算滯納金為1萬元,選項中無對應答案,故現行正確選項為空。

為什麼答案是 B

命題時舊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上限15%。逾期40天已達上限,10萬×15%=1萬5千元。

載入中…

稅務法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