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一般行政類科行政法114 年第 8 題單選題
甲任職於某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之薦任 6 職等科員,經同縣府農業處借調到自然生態保育科擔任薦任 6 職等科員並占其職缺,甲不服其借調,應依下列何種管道尋求救濟?
A申訴、再申訴程序
B訴願程序
C復審程序正確答案
D復查程序
C正確答案
公務員不服足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人事行政處分,走「復審」;一般管理措施才走申訴、再申訴。
為什麼答案是 C
甲被借調到同縣府其他處室,且擔任同職等科員並占其職缺,屬對其職務關係發生具體法律效果的人事行政處分。不服時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不服足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人事行政處分,走「復審」;一般管理措施才走申訴、再申訴。
看到「調任、借調並占缺」影響職務配置,先判斷為人事行政處分,救濟關鍵字就是「復審」。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申訴、再申訴是針對服務機關的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處置,例如一般工作安排、辦公環境等。本題借調並占缺,已涉及職務配置的法律效果,不是單純內部管理。
B✕ 陷阱
訴願是一般人民對行政處分不服的普通救濟途徑;公務人員因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的人事行政處分受損,公務人員保障法設有特別的復審程序。
C✓ 正確
甲被借調到同縣府其他處室,且擔任同職等科員並占其職缺,屬對其職務關係發生具體法律效果的人事行政處分。不服時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
D✕
復查不是公務人員不服人事行政處分的救濟名稱。公務員保障事件常考的管道是復審、申訴、再申訴;本題應選復審,而不是復查。
公務人員救濟程序速辨
| 救濟程序 | 適用對象 | 典型情境 | 本題可否用 |
|---|
| 復審 | 行政處分 | 調任、免職、考績、俸給等影響權利義務事項 | 可,本題正解 |
| 申訴、再申訴 | 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處置 | 一般工作安排、辦公環境、內部管理措施 | 不可 |
| 訴願 | 一般行政處分 | 人民對行政機關處分不服 | 公務員保障有特別程序 |
| 復查 | 非公務員保障法主要救濟 | 常見於其他法制用語 | 不可 |
題目用「借調」讓人以為只是機關內部工作安排,但又補上「擔任同職等科員並占其職缺」,表示職務關係已被具體變動,考點是人事行政處分救濟,不是一般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