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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一般行政類科行政法1146單選題

法律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法條可作為定管轄競合之依據正確答案
B該法條不得作為行政機關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依據
C該法條為事務管轄之依據
D該法條屬於組織法規定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是在指定事務管轄,不是處理管轄競合,也不能當作限制人民權利的授權依據。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選項錯誤,故為本題答案。該法條只是說明在中央層級由內政部主管,屬於事務管轄的指定;若發生數機關都有管轄權的競合,仍須依行政程序法關於管轄競合、指定管轄等規則處理。

考點:管轄競合考點:法律保留考點:事務管轄考點:組織法規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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