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行政處分之補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聽證之行政處分,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補正正確答案
B必須記明之附款,得因事後記明而補正
C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補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D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得因事後補發而補正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行政程序法第109條,經聽證作成之行政處分,其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而第114條第2項後段規定,得不經訴願程序者,第1項第2款至第5款之補正應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故經聽證之處分補正僅得於起訴前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