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官方正解。類推適用通常指法律對某類案件未規定,因性質相似而比照其他規定處理。官方可能認為由「故意、重大過失不得免除」推及「輕過失得免除」涉及條文未明文規定情形之處理。惟此認定與法學方法通說(反面推論)有所出入,學界多數仍認屬反面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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