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權利之行使期間,何者正確?
A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雇主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終止契約時,應自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30日內為之
B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終止契約者,應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30日內為之
C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正確答案
D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對雇主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正確答案
勞基法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5年,自退休次月起算;其他選項期間皆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C
勞基法第58條第1項明文: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條文直接對應,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5年,自退休次月起算;其他選項期間皆錯誤。
記口訣:終止契約30日(A錯在應為自知悉日起30日,但A寫「損害結果」混淆);補償權2年;退休金5年。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勞基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雇主依第12條第1項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終止契約,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非「知悉損害結果」。文字偷換。
B✕ 陷阱
勞基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勞工依第14條第1項第1款(雇主虛偽意思表示)終止契約,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非「知悉損害結果」。文字陷阱同A。
C✓ 正確
勞基法第58條第1項明文: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條文直接對應,正確。
D✕ 陷阱
勞基法第61條第1項規定,第59條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非5年。數字陷阱。
勞基法重要期間一覽
| 事項 | 期間 | 起算點 | 法條 |
|---|
| 雇主懲戒性終止契約 | 30日 | 知悉其情形之日 | §12 II |
| 勞工主動終止契約 | 30日 | 知悉其情形之日 | §14 II |
| 退休金請求權 | 5年 | 退休次月 | §58 I |
| 職災補償受領權 | 2年 | 得受領之日 | §61 I |
勞基法各種期間數字是高頻考點,關鍵在於分清楚「誰對誰主張什麼權利」。退休金請求權是勞工向雇主請領已確定金額的權利,屬於給付請求權,時效5年從退休次月起算。最常被混淆的是職災補償請求權,同樣是勞工請領但時效只有2年,因為職災補償帶有損害賠償性質。另一個陷阱是終止權的起算點,雇主終止契約的30日期限從「知悉其情形」起算,不是「知悉損害結果」,條文刻意用較早的時間點保護勞工,這種用語差異考試最愛考。記住:請求給錢的時效長,終止關係的期限短。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