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委任契約受任人之報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有報酬之受任人之注意義務,高於未受報酬之受任人之注意義務
B原則上民法規定受任人於契約關係終止時,須明確報告顛末後才能請求報酬
C受任人於委任事務處理完畢前任意終止契約者,得就已經處理之部分比例請求報酬正確答案
D當事人未約定報酬,但依交易習慣或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予報酬者,受任人得向委任人請求報酬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本題正解)。依民法第548條第2項,必須是「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而提前終止時,才可就已處理部分請求報酬。「任意終止」屬可歸責於己,不得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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