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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325單選題

甲小姐112年2月出售其110年1月取得之房地產,則計算其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取得方式為購買,則應以購入價格經物價指數調整後之數額,為取得成本
B在計算持有期間時,若取得方式為繼承,則得將被繼承人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正確答案
C應將該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中,在113年5月結算申報
D若無特殊情況,其適用稅率為45%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房地合一稅採分離課稅,繼承取得可合併計算被繼承人持有期間,持有逾2年未逾5年稅率為35%。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所得稅法規定,因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之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其配偶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考點:取得成本認定考點:持有期間併計考點:分離課稅申報考點:適用稅率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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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