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 115 年 3 月 20 日為其所有之房屋一棟向 A 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房屋火災保險,約定保險期間為一年。甲於同年 5 月 20 日將該屋出賣予乙,移轉登記後並交付之。嗣後,乙又於 116 年 4 月 1 日將該屋出賣予丙,移轉登記後並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將該屋移轉登記並交付予乙時,甲即喪失對該屋之保險利益
B乙受讓該屋後,火災保險契約為乙之利益而存在
C丙受讓該屋後,若該屋失火,得請求 A 給付保險金正確答案
D丙因取得該屋所有權,故對該屋有保險利益
答案與詳解
錯誤點在於「時間」。原契約期間至116年3月20日止。丙於116年4月1日受讓時,原契約已因期限屆滿而消滅,丙無法依據已終止之契約請求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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