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房屋因地震受損,但未達全倒程度,其好友乙負責辦理災害救助業務,竟為甲辦理房屋全倒救助,使甲獲得補助。乙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竊取公有財物罪
B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擅提公款罪
C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事務圖利罪正確答案
D因屬便民,不成立犯罪
答案與詳解
乙負責災害救助(主管事務),明知甲房屋未達全倒卻核發(違背法令),使甲獲補助(圖私人不法利益),完全符合圖利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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