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法學大意10427單選題

甲有子女乙、丙。甲死亡時,遺產有新臺幣(下同)30萬元之現金,並積欠丁債務50萬元。問:乙、丙應如何對丁清償甲之債務?

A乙、丙應共對丁清償50萬元
B乙、丙應共對丁清償30萬元正確答案
C乙、丙應各對丁清償15萬元
D乙、丙均無庸對丁清償任何債務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98年民法修正後,繼承人原則上以所得遺產為限,負限定責任清償被繼承人債務。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繼承人僅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遺產30萬就只還30萬,剩餘20萬債務不必再補。

考點:舊法陷阱考點:法定限定責任考點:分擔誤算考點:非拋棄繼承
載入中…

法學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