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4 類科共用卷 初考-戶政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10 年第 38 題單選題甲乙之子女為丙,丁戊之子女為庚。丙庚結婚所生之子女為辛。辛與癸結婚後,辛與丙庚一同出遊遇難,辛丙庚同時死亡。辛之遺產有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應如何分配該繼承財產?A甲繼承100萬元正確答案B丁繼承200萬元C乙繼承300萬元D癸繼承400萬元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