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電力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關於量能課稅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斟酌各類所得來源及性質之不同,分別制定成本及必要費用之減除、免稅額、扣除額等不同規定,乃屬立法者之形成自由
B各類所得之分類及差別待遇,因涉及國家財政收入之整體規畫及預估,可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及擁有財政專業能力之相關行政機關決定,未必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C所得課稅應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客觀淨值,而非所得毛額,作為稅基,方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D考量薪資所得者與執行業務所得者是否為自力營生之不同,立法者採取單一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規定,符合量能課稅所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745核心:所得稅應扣除必要成本費用;薪資只准單一定額扣除,對高必要費用者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D
本選項是錯誤敘述,也是本題正解。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且與是否自力營生無必然關聯,因此不符合客觀淨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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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745核心:所得稅應扣除必要成本費用;薪資只准單一定額扣除,對高必要費用者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看到「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符合客觀淨值」就是反話;釋字745正是說它在一定範圍內違憲。
逐選項分析
A✕
本選項是正確敘述,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釋字745承認,綜合所得淨額如何計算,立法者可依所得來源、性質不同,設計成本費用、免稅額、扣除額等制度,原則上屬形成自由。
B✕
本選項是正確敘述。各類所得如何分類、是否給予不同扣除方式,牽涉國家財政收入、稽徵成本與制度設計,原則上可由立法機關及財政行政機關判斷,不當然違反量能課稅。
C✕
本選項是正確敘述。量能課稅中的客觀淨值原則,重點就是課稅能力應看收入扣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淨所得,而不是只看毛收入;否則會把維持取得所得的必要支出也拿來課稅。
D✓ 正確
本選項是錯誤敘述,也是本題正解。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且與是否自力營生無必然關聯,因此不符合客觀淨值原則。
釋字745量能課稅重點
| 考點 | 正確理解 | 考試關鍵字 | 本題對應 |
|---|
| 客觀淨值原則 | 所得應扣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再課稅 | 淨額,不是毛額 | C 正確 |
| 立法形成自由 | 所得分類、扣除制度原則上可由立法者設計 | 財政規劃、稽徵成本 | A、B 正確 |
| 薪資定額扣除問題 | 若必要費用超過法定定額卻不能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即可能違憲 | 單一定額、過於簡化 | D 錯誤 |
本題是反向題,問「何者錯誤」。D 把釋字745的結論倒過來寫:大法官不是肯定單一定額扣除,而是認為其未考量必要費用差異,對部分薪資所得者形成不利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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