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原住民之身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滿 7 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 40 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
B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C原住民年滿 20 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並不得再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D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其申請後所生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原住民身分不隨之喪失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命題時之《原住民身分法》舊條文,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而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時,不隨之喪失身分者,是「申請時」已出生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申請後」才出生之子女,因父母已非原住民,本無從取得原住民身分,自無「不隨之喪失」可言。本選項將時點寫成「申請後」,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現行法第5條第3項就成年後申請放棄身分者,亦同採「申請時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原住民身分不喪失」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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