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是行政執行法即時強制之要件?
A需經法院同意
B須有法律依據正確答案
C限以阻止犯罪發生為目的
D實施者限於警察機關
B正確答案
即時強制屬侵害人民權利之行政行為,須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B
即時強制涉及人身、財產的強制處分,依法律保留原則必須有法律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以下明定即時強制之種類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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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即時強制屬侵害人民權利之行政行為,須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即時強制=行政法院外自力救濟,但仍受法律保留拘束,故一定要有法律依據。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即時強制強調「即時性、急迫性」,若還要先經法院同意就失去時效,故無須法院同意,與管收、拘提等須法官保留者不同。
B✓ 正確
即時強制涉及人身、財產的強制處分,依法律保留原則必須有法律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以下明定即時強制之種類與要件。
C✕ 陷阱
即時強制目的不限於阻止犯罪,還包括危害防止,例如對人管束、對物扣留、對住宅侵入、對土地進入等,範圍廣於犯罪預防。
D✕ 陷阱
實施機關不以警察為限。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消防、衛生、海巡等機關均可能實施即時強制。
行政執行法即時強制種類(第36條)
| 種類 | 對象 | 法條 | 舉例 |
|---|
| 對人管束 | 人 | 第37條 | 瘋狂酗酒自殺者 |
| 對物扣留、使用、處置 | 物 | 第38-39條 | 扣留危險物品 |
| 對住宅處所侵入 | 空間 | 第40條 | 火災進入救人 |
| 其他依法措施 | 多元 | 第41條 | 驅離、封鎖 |
考生易把「即時強制」與「管收」混淆,誤以為都要經法院同意。事實上僅管收、限制住居等涉及人身自由深度限制者才須法官保留;即時強制因強調急迫性,由行政機關自行為之,但仍須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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