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憲法第 7 條男女平等,司法院大法官曾作過的違憲宣告解釋,不包括下列何者?
A舊民法第 1089 條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規定部分,違憲
B舊民法第 1002 條「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之規定,違憲
C民法夫妻財產制修正後對修正前已發生之夫妻聯合財產,規定仍由夫繼續享有之部分,違憲
D陸軍官校基於其歷史傳統而以性別為錄取學生之標準,違憲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陸軍官校以性別為錄取標準一事,大法官從未作過違憲解釋,此為題目要選的「不包括」項。考生易誤以為有此案但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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