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經廉政類科行政法113 年第 9 題單選題
關於公務員法律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案件現已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所審理
B公務員執行職務所涉及之損害賠償責任僅得依據民法規定處理正確答案
C依據刑法規定公務員若犯準職務罪時將會加重其刑罰
D依據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對於受懲戒之公務員得科以罰款
B正確答案
公務員責任不是只有民法;職務侵害人民權利,通常先看國家賠償法,再補充適用民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本選項是錯誤敘述,所以是本題正解。公務員執行職務涉及損害賠償,不能說「僅得」依民法;若屬行使公權力不法侵害人民權利,應優先檢視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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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責任不是只有民法;職務侵害人民權利,通常先看國家賠償法,再補充適用民法。
看到「僅得依民法」要警覺:公務員執行職務致損害,行政法考點多半是國賠,不是只走民法。
逐選項分析
A✕
本選項敘述正確,所以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公務員懲戒制度已配合修法,由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並由懲戒法庭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
B✓ 正確
本選項是錯誤敘述,所以是本題正解。公務員執行職務涉及損害賠償,不能說「僅得」依民法;若屬行使公權力不法侵害人民權利,應優先檢視國家賠償法。
C✕
本選項敘述正確,所以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刑法對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故意犯罪,設有加重處罰規定,考試常用來測公務員刑事責任。
D✕
本選項敘述正確,所以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公務員懲戒法明列多種懲戒處分,其中包括罰款;罰款是懲戒處分之一,不要誤以為只有免職、撤職等身分處分。
公務員法律責任三分法
| 責任類型 | 處理重點 | 常見法源 | 本題選項 |
|---|
| 懲戒責任 | 違失、違法執行職務,維持公務紀律 | 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法院組織法 | A、D |
| 民事/國賠責任 | 執行職務造成損害,不是只看民法 | 國家賠償法、民法補充適用 | B |
| 刑事責任 | 公務員犯罪或利用職務犯罪,可能加重 | 中華民國刑法 | C |
B 的陷阱在「僅得」二字。公務員造成損害當然可能牽涉民法概念,但行政法考試一看到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侵害人民權利,就要先想到國家賠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