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經廉政類科行政法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法規命令係由法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惟立法院仍得對之進行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於發布後,應即送立法院
B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立法院審查時得通過議決,通知行政機關廢止
C立法院應以三讀程序之決議通知機關更正之正確答案
D立法院不得以決議逕行將命令變更
C正確答案
法規命令送立法院後,立院只能審查並議決通知更正或廢止,不能用三讀程序直接改命令。
為什麼答案是 C
本選項敘述錯誤,正是本題答案。行政命令審查不是法律案審議,不走三讀程序;立法院是經行政命令審查程序後,以院會議決通知原訂頒機關更正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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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法規命令送立法院後,立院只能審查並議決通知更正或廢止,不能用三讀程序直接改命令。
看到「行政命令審查」先想:送立院、交委員會、院會議決、通知原機關;不是法律案三讀。
逐選項分析
A✕
本選項敘述正確,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各機關依法定職權或法律授權訂定命令,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發布或下達後應即送立法院,這是國會事後監督的起點。
B✕
本選項敘述正確,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後,若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等情形,得提報院會議決,通知原訂頒機關更正或廢止。
C✓ 正確
本選項敘述錯誤,正是本題答案。行政命令審查不是法律案審議,不走三讀程序;立法院是經行政命令審查程序後,以院會議決通知原訂頒機關更正或廢止。
D✕
本選項敘述正確,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立法院可以監督行政命令,但不能用決議直接把命令內容改掉;真正有訂定、修正或廢止權限者,仍是原訂頒機關。
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流程
| 階段 | 誰處理 | 重點 | 考試關鍵字 |
|---|
| 送交 | 訂頒機關 | 命令發布或下達後,應即送立法院 | 即送立法院 |
| 提報 | 立法院 | 送達後提報立法院會議 | 院會 |
| 交審 | 委員會 | 出席委員認有違法等情形,達連署或附議門檻即交付審查 | 委員會審查 |
| 處理 | 院會議決 | 發現違法等情形,議決後通知原機關更正或廢止 | 不是三讀 |
本題陷阱在把「法律案審議」的三讀程序,偷換成「行政命令審查」程序。考選部最愛考這種:立法院有監督權,但不是親自替行政機關改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