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自己所有的A屋出租給乙,供乙營業使用。關於甲乙間租賃契約,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無契約另有訂定,依民法第429條規定,應由乙負修繕義務
B若約定由甲負修繕義務,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甲修繕,如甲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乙不得終止契約,惟得自行修繕而請求甲償還其費用
C甲於租賃關係存續中,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乙不得拒絕正確答案
D若由甲負修繕義務,乙縱經催告,仍不得自行修繕而請求於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429條第2項規定,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此為保障租賃物維持原狀之必要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