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停放於門前之汽車遭員工乙故意倒車擦撞,所幸甲有為其愛車向A保險公司投保汽車損失保險,保險金額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自負額為5,000元。受損之汽車經保險公司特約之修理廠估算維修金額為5萬元,則A保險公司可代位向乙求償之金額為何?
A不得代位
B4萬5千元正確答案
C5萬元
D49萬5千元
答案與詳解
依保險法第53條,保險人代位求償以「給付之賠償金額」為限。維修金5萬元扣除自負額5千元,保險公司實際理賠4萬5千元,故僅能代位向乙請求4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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