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傷害保險的敘述,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故意自殺、犯罪行為或拒捕或越獄者,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正確答案
B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C由第三人訂立之傷害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D傷害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答案與詳解
本題為反向題,此選項敘述錯誤。依現行保險法第133條規定,傷害保險的法定免責事由僅有「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舊法中的「拒捕或越獄」已於民國90年修法時刪除,故本選項多出了法無明文的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