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夫、乙妻育有 6 歲的丙女,丙女自祖父丁獲贈一筆土地。甲希望將該土地出售給戊(出價新臺幣 800 萬元),乙則認為丙不需要這麼多現金,且未來再出售可能賣得更好的價格,故反對甲之決定。甲要如何才能有效出售該地給戊?
A甲本得單獨代理,不須經乙同意,便能有效代理丙將該地出售給戊
B甲應聲請法院依丙之最佳利益酌定之正確答案
C甲乙應至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D甲應聲請法院為丙選任特別代理人,由該人代理丙將該地出售給戊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 1089 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本題甲乙對出售土地意見相左,正應聲請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