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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10814單選題

關於租賃物之失火責任,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承租人有輕過失者,對於失火而生之損害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B承租人有輕過失者,對於失火而生之損害應負侵權責任
C因承租人之同居人失火而致之損害,承租人毋須負責
D出租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有 2 年短期消滅時效之適用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租賃物失火責任:承租人僅就重大過失負責,且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短期時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第456條規定,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受租賃物返還時起算。為短期消滅時效之典型。

考點:失火責任要件考點:責任性質考點:履行輔助人責任考點:2年短期時效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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