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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108 年第 18 題單選題考點:期限屆滿解散考點:退夥 vs 解散

下列何種情形並非合夥之法定解散事由?

A合夥存續期限屆滿
B合夥人中有一人受監護宣告正確答案
C合夥之目的事業不能完成
D合夥人全體同意解散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合夥解散事由規定於民法第692條:期限屆滿、目的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全體同意為法定解散事由;個別合夥人受監護宣告僅生退夥效果,非解散事由。

逐選項解析

A合夥存續期限屆滿期限屆滿解散✕ 錯誤
民法第692條第1款明定:合夥存續期限屆滿,合夥即解散。屬典型法定解散事由。
B合夥人中有一人受監護宣告退夥 vs 解散✓ 正確
合夥人受監護宣告依民法第687條屬『法定退夥』事由,僅該合夥人退出,合夥本身仍存續,並非合夥解散事由。此即本題答案。
C合夥之目的事業不能完成✕ 錯誤
D合夥人全體同意解散✕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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