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有關資料,行政機關於例外情況下得拒絕閱覽,下列何者不屬得拒絕之事由?
A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無保密必要之部分正確答案
B有嚴重妨礙有關社會治安、公共安全之虞
C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
D行政決定前之擬稿
答案與詳解
法條第46條第2項第2款是「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才得拒絕;A把它偷換成「『無』保密必要之部分」,依第3項此部分仍應准許閱覽,故不屬拒絕事由,正是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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