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考試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考試院之敘述,何者錯誤?
A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4年
C考試委員赴中國大陸地區兼職者,即喪失考試委員之資格
D考試院設考試委員7人至9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修法後考試院設考試委員7至9人,另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非由委員兼任)。選項誤寫為「以其中1人為院長」即將院長副院長算入委員名額,實際上是分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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