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高法院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最高法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法官
B最高法院之民事庭、刑事庭為數庭者,應設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
C最高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處長1人,簡任第11職等至第13職等,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正確答案
D司法院得調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法官至最高法院辦事,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裁判書之草擬等事務
答案與詳解
依《法院組織法》第53條規定,最高法院設「書記廳」,置「書記官長」一人,簡任第11職等至第13職等。選項稱「書記處」及「書記處長」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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