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實施身分查證外,下列法律何者有警察得進入場所之授權規定?
A警察勤務條例
B行政執行法正確答案
C社會秩序維護法
D警察法
B正確答案
行政執行法明定即時強制得進入處所;警察法與勤務條例屬組織任務法,依釋字535號無干預授權。
為什麼答案是 B
第36條及第40條明定,為即時強制阻止危害或救護生命身體財產,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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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執行法明定即時強制得進入處所;警察法與勤務條例屬組織任務法,依釋字535號無干預授權。
找「作用法」且明定「進入處所」。警察法、勤務條例是組織任務法;社維法無進入處所授權;行政執行法有即時強制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屬警察內部勤務編排與運作之規範,並非干預人民權利之作用法,無進入場所之授權規定。
B✓ 正確
第36條及第40條明定,為即時強制阻止危害或救護生命身體財產,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C✕
主要規範違序行為之裁罰,雖有調查程序,但無直接授權警察進入私人居所或處所之明文規定。
D✕
屬警察組織與任務法,依釋字535號解釋,任務規定不得作為干預人民自由權利之直接授權依據。
警察相關法規性質與進入場所授權對照
| 法規名稱 | 法規性質 | 有無進入場所授權 |
|---|
| 警察法 | 組織/任務法 | 無 (釋字535號) |
| 警察勤務條例 | 內部勤務規範 | 無 |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行政罰/違序裁罰 | 無 |
| 行政執行法 | 作用法/即時強制 | 有 (第36、40條) |
| 警察職權行使法 | 作用法/職權行使 | 有 (第6、7條等) |
考生極易將警察法的任務規定誤認為可直接作為進入私人場所的授權依據。依釋字535號解釋意旨,必須有明確的作用法授權始可為之,組織法不得作為干預依據。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