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實務概要108 年第 11 題單選題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有保險競合時,如果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造成的體傷醫療費用為35萬元,其自行支付的部分負擔為5萬元,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醫療限額為20萬元,試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如何理賠?
A賠償受害人35萬元
B賠償受害人20萬元
C賠償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20萬元
D賠償受害人5萬元,再賠償15萬元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強制車險與健保競合時,受害人自付部分先賠受害人,剩餘醫療限額內金額賠給健保署(代位求償)。
為什麼答案是 D
受害人自付 5 萬先賠受害人;強制險限額 20 萬扣除 5 萬後剩 15 萬,賠給已先行給付 30 萬醫療費的健保署,符合代位及不當得利禁止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強制車險與健保競合時,受害人自付部分先賠受害人,剩餘醫療限額內金額賠給健保署(代位求償)。
拆兩塊:①受害人自付額直接賠受害人 ②健保已給付部分於限額內賠健保署
逐選項分析
A✕
35 萬已超過強制險醫療限額 20 萬,不可能全賠;且健保已給付 30 萬部分不能再重複賠給受害人,否則雙重得利。
B✕ 陷阱
金額雖等於限額 20 萬,但不能全數賠給受害人。健保已給付 30 萬部分應由健保署代位,受害人僅能拿回自付 5 萬。
C✕ 陷阱
忽略了受害人自付 5 萬元。強制險應優先補償受害人實際自掏腰包部分,剩餘限額才轉給健保署。
D✓ 正確
受害人自付 5 萬先賠受害人;強制險限額 20 萬扣除 5 萬後剩 15 萬,賠給已先行給付 30 萬醫療費的健保署,符合代位及不當得利禁止原則。
強制車險 vs 健保 競合理賠分配
| 項目 | 金額 | 由誰承擔 | 強制險賠付對象 |
|---|
| 受害人自付額 | 5 萬 | 受害人自掏 | → 賠受害人 5 萬 |
| 健保已給付 | 30 萬 | 健保署先墊 | → 賠健保署 15 萬(限額剩餘) |
| 強制險限額 | 20 萬 | — | 合計 20 萬用完 |
| 超過限額部分 | — | 健保署自行吸收 | 不予理賠 |
考生易忽略「健保已給付部分須由強制險補償健保署」的代位機制,誤將全額 20 萬賠給受害人。關鍵是:受害人只能拿回自己實際支出(5 萬),健保先墊付部分由強制險在限額內回補給健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