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實務概要108 年第 32 題單選題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對下列何種情事,不得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A保險人破產時正確答案
B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C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D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A正確答案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四情形: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未保險汽車、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保險人破產不在內。
為什麼答案是 A
保險人破產屬保險業經營問題,由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處理,不是特別補償基金的補償範圍。這是最經典的陷阱題,把兩個『基金』混在一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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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四情形: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未保險汽車、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保險人破產不在內。
口訣:『肇逃、未保、未經同意使用、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才找特別補償基金;保險人破產由安定基金處理,別搞混!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保險人破產屬保險業經營問題,由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處理,不是特別補償基金的補償範圍。這是最經典的陷阱題,把兩個『基金』混在一起考。
B✕
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俗稱肇事逃逸找不到車),受害人無從求償,正是特別補償基金設立的首要目的,屬補償範圍。
C✕
事故汽車為未投保強制險汽車,受害人找不到保險公司求償,由特別補償基金先墊付後再向車主追償,屬補償範圍。
D✕
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即偷開、擅用),保險人可不理賠,此時由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受害人,屬補償範圍。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範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
| 情形 | 白話說明 | 是否補償 |
|---|
| 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 | ✅ 補償 |
| 未保險汽車 | 沒保強制險的車 | ✅ 補償 |
| 未經同意使用之被保險汽車 | 被偷開、擅自使用 | ✅ 補償 |
| 無須訂立強制險之汽車 | 如軍用車等 | ✅ 補償 |
| 保險人破產 | 保險公司倒閉 | ❌ 由保險安定基金處理 |
A 選項利用『基金』的共同名稱製造陷阱。保險人破產時動用的是『保險安定基金』,而非『特別補償基金』。兩者法源不同、目的不同、動用時機也不同,考生若只看到『保險』『基金』就直覺聯想,很容易誤選其他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