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實務概要110 年第 12 題單選題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得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A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B事故汽車肇事逃逸無法查究
C事故汽車肇事為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致正確答案
D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C正確答案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四情形:未保險、未查獲、無權使用、未經同意使用;故意行為屬除外不賠。
為什麼答案是 C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致事故,保險公司仍須先給付受害人(強制險保障第三人),再向加害人代位求償,並非由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故本項錯誤,為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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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四情形:未保險、未查獲、無權使用、未經同意使用;故意行為屬除外不賠。
記口訣「未保、未查、無照、偷開」四種才補償;故意肇事是保險除外事項,不是補償範圍。
逐選項分析
A✕
事故車未投保強制險,受害人求償無門,由特別補償基金先行補償,再向加害人求償。屬法定補償情形。
B✕
肇事逃逸無法查究車輛身分,受害人無從向保險公司請求,由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屬法定補償情形。
C✓ 正確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致事故,保險公司仍須先給付受害人(強制險保障第三人),再向加害人代位求償,並非由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故本項錯誤,為應選答案。
D✕
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例如失竊遭人駕駛)之被保險汽車肇事,保險公司得拒賠,故由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受害人。屬法定補償情形。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四大情形 vs 故意行為處理
| 情形 | 受害人找誰 | 事後求償 | 法源 |
|---|
| 未保險汽車 | 特別補償基金 | 向加害人 | 強制險法第40條 |
| 肇逃未查獲 | 特別補償基金 | 查獲後求償 | 強制險法第40條 |
| 未經同意使用 | 特別補償基金 | 向無權使用人 | 強制險法第40條 |
| 被保險人故意 | 保險公司先賠 | 保險公司代位 | 強制險法第29條 |
考生容易誤以為「故意行為」屬保險除外,就該由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其實強制險為保障受害人,保險公司仍須先賠付,再向故意行為人代位求償,這跟「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是兩條不同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