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提名並任命聯邦大法官,必須經由那一機關同意,方為有效?
A正確答案
美國聯邦大法官由總統提名,須經參議院同意(advice and consent),不需眾議院參與。
逐選項解析
A參議院參議院同意權✓ 正確
美國憲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總統提名大使、公使、聯邦法官等高階人事,須經參議院建議與同意(advice and consent)後任命,大法官亦同。
B眾議院眾議院職權誤解✕ 易錯陷阱
眾議院負責財政與彈劾提案,與高階人事同意權無關。考生常誤以為「重大事項兩院都要過」,其實人事同意權專屬參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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