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6 年第 1 題單選題
保險經紀人於洽訂保險契約時,於要保書上為不實說明,如保險法第64條據實說明義務違反之構成要件、行使要件均符合,則保險人得否依法解除契約?
A可,因為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定說明義務人雖是要保人,但可擴大解釋包括保險經紀人
B否,因為保險經紀人係專業人員,其行為後效果由保險經紀人自行負責而不及於要保人
C可,因為保險經紀人係要保人授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為要保人法律行為之代理人,其行為後之效果在授權範圍內,由要保人本人負責正確答案
D否,因為保險經紀人係保險人授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行為後效果由保險人負責
C正確答案
保險經紀人依法是基於被保險人利益代為洽訂契約,屬於要保人的代理人。代理人違反據實說明義務,效力直接及於要保人本人,故保險人得依法解除契約。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法第9條,保險經紀人係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契約。在法律關係上,經紀人為要保人之代理人,依民法第103條,代理人於權限內之行為效力直接及於本人,故保險人得依保險法第64條解約。
考點:代理法理考點:內部與外部效力考點:經紀人代理權考點:保險輔助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