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申請經營旅館業者必須辦妥事項?
A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
B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C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
D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一般「旅館業」採地方登記制:先辦公司或商業登記,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領取登記證與專用標識;不必向中央申請核准。
逐選項解析
A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 錯誤
這是經營旅館業的法定前置事項之一。業者須先依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才可再進入旅館業登記程序;題目所稱「依法辦妥」正是法條原文的關鍵用語。
B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錯誤
正確。一般旅館業的登記主管機關是地方主管機關,也就是旅館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考選部最愛以「中央或地方」來測驗旅館與觀光旅館的程序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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