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指派或僱用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未與該等人員簽訂書面契約;與該等人員簽訂契約之內容違反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A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D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答案與詳解
正確。旅行業指派或僱用導遊、領隊執行旅遊業務,未簽書面契約,或契約內容違反主管機關公告的不得記載事項,依法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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