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戶籍登記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 30 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 60 日內為之
B戶政事務所查有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應以書面催告應為申請之人
C戶籍登記之申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
D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 300 元以上 900 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戶籍法第 79 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處 300-900 元罰鍰;經催告仍不於期限內申請者才處 900 元罰鍰,並無「連續處罰」規定,此為錯誤選項即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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