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於準備程序時得知關鍵證人即將出國進修,無法於審判期日出庭作證,依照實務見解,此時應如何處理最為妥適?
A只能捨棄該證人證詞,此為直接審理原則之必然
B依法傳喚,屆時若不出庭,拘提之
C可以於準備程序訊問證人,但應從嚴適用正確答案
D證人毋需出庭,法院直接改用偵查筆錄作為證據
答案與詳解
依實務見解,準備程序原則上不調查證據,但若證人於審判期日確有不能到庭之虞,例外得於準備程序訊問,以保全證據。惟此屬直接審理原則之例外,應從嚴適用,避免架空審判中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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