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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之審理機關為下列何者?

A懲戒法院
B最高法院大法庭
C最高行政法院
D憲法法庭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總統、副總統彈劾不是懲戒法院、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審,而是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審理。

逐選項解析

A懲戒法院✕ 易錯陷阱
懲戒法院主要處理公務員懲戒、法官法相關懲戒案件,不是總統、副總統彈劾的審理機關。正副總統屬憲政層級責任,不能用一般公務員懲戒思維處理。
B最高法院大法庭✕ 易錯陷阱
最高法院大法庭是最高法院內部用來統一法律見解的制度,處理的是普通法院審判體系中的法律見解歧異,不是憲法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的審理機關。
C最高行政法院✕ 錯誤
D憲法法庭✓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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