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行政責任確保途徑依「內部/外部」與「正式/非正式」兩軸劃分,行政控制屬內部正式途徑。
關鍵字先抓「內部」→ 刪掉司法、媒體;再抓「正式」→ 刪掉弊端揭發,答案必為行政控制。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弊端揭發(吹哨)雖由組織內部人員發動,但屬「非正式」途徑,未循正式層級或制度管道,常為體制外的良心行動。
B✕
司法控制由法院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屬於「外部正式」途徑,不在組織內部。
C✕
傳播媒體屬於第四權,從組織外部以輿論監督行政作為,屬「外部非正式」途徑。
D✓ 正確
行政控制透過機關內部的層級節制、幕僚作業、工作指派、人事、主計、政風、行政監察等制度進行,屬於組織「內部」且制度化的「正式」確保途徑。
行政責任確保途徑 2x2 分類(Gilbert 架構)
| 分類 | 內部 | 外部 | 備註 |
|---|
| 正式 | 行政控制(層級節制、政風、人事、主計) | 立法控制、司法控制、監察控制 | 制度化管道 |
| 非正式 | 弊端揭發、代表性科層、專業倫理 | 傳播媒體、公民參與、利益團體 | 非制度化管道 |
考生易把「弊端揭發」誤認為內部正式,因揭發者是內部人員。但關鍵在於是否「制度化」——弊端揭發屬非正式途徑,行政控制才是透過正式制度運作的內部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