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屬於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其他自由權利?
A財產權
B集會自由
C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D契約自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法第22條是「概括條款」,保障明文未列舉但值得保障的自由;契約自由即典型例子。
逐選項解析
A財產權✕ 錯誤
財產權明定於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屬列舉權利,非第22條概括條款範圍。
B集會自由✕ 錯誤
集會自由明定於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是列舉的表現自由,與第22條無涉。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