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是設定不保事項的理由?
A排除其他保單所承保之事故
B排除危險事故的發生正確答案
C排除商業保險人不可保之事故
D排除道德風險因素
B正確答案
設定不保事項是為了界定理賠範圍、控制風險與防範道德危險,保險無法阻止危險事故發生。
為什麼答案是 B
保險無法在物理上阻止危險事故發生,不保事項僅是「拒絕理賠」的契約條款,而非防止事故發生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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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設定不保事項是為了界定理賠範圍、控制風險與防範道德危險,保險無法阻止危險事故發生。
保險只能決定「賠不賠」,無法阻止事故「發不發生」。看到「排除危險事故發生」直接選!
逐選項分析
A✕
避免與其他保單重複承保或釐清責任,例如車禍醫療費由車險理賠,健康險可將其列為不保或給付限制。
B✓ 正確
保險無法在物理上阻止危險事故發生,不保事項僅是「拒絕理賠」的契約條款,而非防止事故發生的手段。
C✕
如戰爭、核災等巨災風險,或物品自然耗損等必然發生之事故,超出商業保險可承擔範圍,必須排除。
D✕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或犯罪行為若予以理賠,將誘發道德危險,故保險法與保單條款均將其列為不保事項。
設定不保事項(Exclusions)的主要理由
| 理由類別 | 具體說明 | 常見例子 |
|---|
| 避免重複承保 | 釐清各保單責任,避免被保險人獲得超額理賠 | 健康險排除車禍醫療(由車險負擔) |
| 排除不可保風險 | 超出保險人承擔能力或違反大數法則的風險 | 戰爭、核子輻射、自然耗損 |
| 防範道德風險 | 避免被保險人為了獲取保險金而故意製造事故 |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犯罪行為 |
| 符合公共政策 | 理賠該事故將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法律強制規定 | 無照駕駛、酒駕肇事 |
考生易將「不保事項」與「風險管理/防損措施」混淆。不保事項是保險契約中「限制理賠範圍」的條款,只能在事故發生後決定「不賠」,絕對無法在物理上「排除或阻止」危險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