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營概要110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依據「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自律規範」之規定,下列有關保險契約審閱期的規定,何者正確?
A審閱期包含在保險契約猶豫期(撤銷期)10 日內
B要保人不可以主動放棄審閱期
C審閱期不得超過 3 日
D保單內容變更亦須符合審閱期規範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審閱期為簽約前「至少3日」且可放棄;猶豫期為收到保單後10日。保單內容變更(如附加或更約)亦須參考審閱期規範。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據自律規範第10條明文規定,有關提供保戶辦理契約中途附加及更約權(即保單內容變更)之審閱期間方式,保險公司亦應參考本自律規範辦理。因此保單變更同樣受到審閱期規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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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閱期為簽約前「至少3日」且可放棄;猶豫期為收到保單後10日。保單內容變更(如附加或更約)亦須參考審閱期規範。
秒記口訣:「簽約前審閱至少3天,簽約後猶豫10天」。看到「不得超過3日」直接刪除,審閱期與猶豫期不重疊。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審閱期發生在「簽約前」,目的是讓保戶有時間了解條款;而猶豫期(契約撤銷權)發生在「收到保單後10日內」,是讓保戶有反悔退保的機會。兩者為不同階段的權利,時間並不重疊。
B✕
依據自律規範第6條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將要保人已審閱或「放棄審閱」之簽名影本或電話錄音紀錄附於保單文件中。這在法律上明確代表要保人是可以依自身意願主動放棄審閱期的。
C✕ 陷阱
依據自律規範第2條規定,保險公司提供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條款樣張供要保人審閱時,其審閱期間「不得低於3日」。選項故意將「不得低於」改為「不得超過」來誤導考生,為常見陷阱。
D✓ 正確
依據自律規範第10條明文規定,有關提供保戶辦理契約中途附加及更約權(即保單內容變更)之審閱期間方式,保險公司亦應參考本自律規範辦理。因此保單變更同樣受到審閱期規範的保障。
審閱期 vs 猶豫期(契約撤銷權)比較
| 比較項目 | 審閱期 | 猶豫期(契約撤銷權) |
|---|
| 發生時間 | 簽約前 |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 |
| 法定天數 | 至少 3 日 | 10 日內 |
| 主要目的 | 簽約前充分了解條款內容 | 簽約後有反悔退保的機會 |
| 能否放棄 | 可主動放棄 | 時間過後自動喪失 |
保險法規裡有兩個「冷靜期」最容易搞混:審閱期發生在簽約前,保險公司必須給至少3日讓你看懂條款,且你可以書面放棄這權利;猶豫期則在收到保單後才開始算10天,讓你後悔可以無條件退保。判斷重點抓「時間軸」:還沒簽約前叫審閱,簽完收到保單後叫猶豫。出題者常在「3日」動手腳,把下限改成上限來誘導,或刻意模糊兩者時間點,讓人以為可以重疊使用。記住審閱期可以放棄但猶豫期不行,且保單內容變更時審閱期規定會重新適用,這兩點都是常考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