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134條規定:「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障婦女當選名額,其目的在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
B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的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C規定婦女當選名額的法律,其合憲性審查須採最嚴格之審查基準正確答案
D此條規定不構成修憲界限
答案與詳解
性別分類在違憲審查上屬中度審查(重要公益+實質關聯),非最嚴格審查(僅用於種族等高度可疑分類),且本條為憲法明文要求,故C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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