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審計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50%)11417單選題

依據審計法,有關審計機關核定各機關相關人員財務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解除正確答案
B由數人共同經管之遺失、毀損或損失案件,不能確定其中孰為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或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各該經管人員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C各機關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或給付現金,如查明有超過核准人員核准數額,或誤付債權人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D支票之經主辦會計人員及主管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核簽者,如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未能依限悉數賠償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審計法規定,各機關人員財務責任的解除,必須經過「審計機關」審查決定,而非由法院判決確定。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為反向題,A 為錯誤敘述。依據審計法第 71 條規定,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審計機關」審查決定,不得解除。題目將審計機關偷換成「法院判決確定」,故為錯誤敘述。

考點:財務責任解除考點:共同經管責任考點:出納賠償責任考點:核簽連帶責任
載入中…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50%)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50%)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