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民甲之前因與外國人結婚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並經內政部許可。多年後甲現於我國領域內有住所,且與其12歲之子乙欲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試問有關回復國籍的申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隨同回復國籍的乙免附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正確答案
B甲於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3年內若有發現與國籍法之規定不合情形者,應予撤銷其國籍之回復
C甲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應向內政部為之,並溯自申請之日起回復中華民國國籍
D甲應符合於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之要件
答案與詳解
依《國籍法施行細則》規定,申請回復國籍應檢附警察紀錄證明等文件,但未滿14歲者免附。乙年僅12歲,故免附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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