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5 年第 10 題單選題
戶籍登記中的身分登記,不包含下列何者?
C正確答案
戶籍法身分登記包含出生、認領、收養、結婚、離婚、死亡等,但不含『繼承登記』。
為什麼答案是 C
繼承是財產法上權利義務承受,屬民法繼承編範疇,戶籍法身分登記項目並無『繼承登記』,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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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戶籍法身分登記包含出生、認領、收養、結婚、離婚、死亡等,但不含『繼承登記』。
繼承屬財產法關係,戶政機關不辦;戶籍登記只管『人的身分狀態』變動。
逐選項分析
A✕
認領是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身分的法律行為,屬戶籍法第4條身分登記項目之一。
B✕
離婚涉及婚姻關係消滅,屬身分狀態變動,須辦理離婚登記。
C✓ 正確
繼承是財產法上權利義務承受,屬民法繼承編範疇,戶籍法身分登記項目並無『繼承登記』,故為正解。
D✕
死亡登記使身分關係終止,是戶籍法明定的身分登記項目。
戶籍法第4條登記類別速記
| 登記類型 | 包含項目 | 性質 |
|---|
| 身分登記 | 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死亡、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 | 身分變動 |
| 初設戶籍登記 | 初次設籍 | 戶的建立 |
| 遷徙登記 | 遷入、遷出、住址變更 | 居住地 |
| 分(合)戶登記 | 分戶、合戶 | 戶結構 |
| 出生地登記 | 出生地 | 個人基本資料 |
| 其他依法應為登記之事項 | — | 概括 |
『繼承登記』聽起來很像戶政業務,但它其實是不動產繼承時向『地政機關』辦理的土地登記,與戶籍法無關。考生易被『登記』二字誤導,混淆戶政與地政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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