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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58單選題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依法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但不包括下列何種職務?

A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正確答案
B里長
C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D鄉長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依國籍法規定,雙重國籍者原則不得擔任我國公職,但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不屬於該法所稱之公職,故可擔任。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國籍法第20條第3項規定,該條所稱之公職,不包括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講座、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因此雙重國籍者可擔任此職務。

考點:非屬公職範圍考點:民選公職人員考點:公營事業人員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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